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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粮食收购办法 支持发展粮食生产——兴平县收购粮食实行按量计酬责任制的调查

         

摘要

陕西省兴平县粮食局自1984年以来,改革粮食收购办法,实行下乡设点收购和“按量计酬”责任制,大大方便了群众,缓解了“卖粮难”的问题,促进了粮食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改革收购办法,采取小组承包。县粮食局根据全年合同订购任务和人均收购量,把9个收购单位的229名职工划编为66个承包小组,实行小组承包,由定到收,一包到底。承包小组收购的形式大体有四种:一是就站收购。主要收购粮站附近村民交售的粮食;二是设点收购。主要收购距站较远、粮源充足、有收粮场地和民建仓房的大村交售的粮食;三是联村收购。以有收粮场地和存粮条件的村子为中心,收购周围村庄群众交售的粮食;四是巡回收购。以承包组为单位,把本组所承包的若干村,通过协商预约,排开顺序,走村串户,流动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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