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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立法终结“最终解释权归XX所有”

         

摘要

在福建,“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本店对该卡拥有最终解释权”等格式条款,将被明确禁止。因为福建省日前通过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规定经营者不得作出此类规定。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有关专家认为,“最终解释权”完全是商家给自己设定的一项特权,既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禁止此类条款可以保障交易的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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