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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摘要

《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是国家经贸委会同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等8个部门共同制定的鼓励和规范主辅分离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文件。文件提出了国有企业主辅分离安置富余人员的总体思路、原则、范围和形式,明确了改制分流过程中资产处置、债权债务处理、劳动关系处理以及申报程序等具体问题。为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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