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就业》 >停发失业保险金——一个并不轻松的话题

停发失业保险金——一个并不轻松的话题

         

摘要

在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中,关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七种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而其中涉及就业的有两条,即第一条"重新就业的"和第六条"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工作的"。在一般人眼里,这里最容易掌握的条款,而在失业保险金的申领过程中,恰恰成为最难把握的规定。我们知道,在计划经济时期,被大集体以上单位招工录用,才算就业。而进入新时期后,就业形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