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就业》 >集体与个别相结合指导法

集体与个别相结合指导法

         

摘要

深圳市劳动部门主要采取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法,对失业人员进行职业指导。所谓集体指导,是对有就业愿望且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员工进行定期的集中指导,采取上大课的形式,帮助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正确认识就业形势和掌握正确的求职方法。集中指导实际上就是一项公共培训,指导面广,但难以有深度。所谓个别指导,亦即"一对一"指导。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