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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现代林业生产的组织形式

         

摘要

国有林业企业的改革,应当在林业分类经营基础上,区分是否保留国有企业的基本性质,从而采取不同的形式.不再具备国有企业基本性质的林业企业,即不承担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任务的企业,应采取现代企业制度形式,这也是适合商品林生产的企业组织形式,它是典型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组织形式;对于仍然保留国有企业的基本性质,即承担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任务的、典型的国有林业企业应建立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这也是适合公益林生产的企业组织形式.并对国有林业企业改革中的一些难点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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