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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忽”的后果

         

摘要

外汇管理政策规定,当资本金账户累计付汇额达到95%时,办理结汇的银行要对前期已结汇资金用途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个别银行因经办人员的“疏忽”,未在达到规定比例时对前期人民币用途进行核查,导致企业结汇资金改变了用途,银行和企业双双受到外汇局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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