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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带验光单”引纠纷

         

摘要

近日,江苏消费者孙女士向当地消协反映,她在南京某眼镜店配了一副价值数百元的眼镜,取镜佩戴后发现视物不清,随即前往该店要求调光,但被要求重新付费,否则不予解决。孙女士觉得这与该店承诺的“光度不适,一个月内免费复验调光”完全不符。而该店的理由是:孙女士前往该店配镜前,曾在医院验过光,因此是“自带验光单”,不适用于免费调整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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