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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与GPA的差异及法律调整

         

摘要

为了履行入世承诺,我国政府于2007年12月28日向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递交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以下简称"WTO")《政府采购协定》(Agreement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以下简称"GPA")申请书和初步出价清单。正式启动了加入GPA谈判。2008年我国向WTO提交了关于政府采购法律体制的国情报告,标志着法律调整谈判正式启动。2009年提交了中国加入GPA出价路线图,表明我国出价地基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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