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政府采购》 >1.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程序是什么?

1.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程序是什么?

         

摘要

(1)招标信息公告。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出售前(不少于7日),将招标信息提供给指定媒介;也可经同级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汇总后,提供给指定媒介。对不修改则会产生误导的招标信息,招标人有责任在开标之前作出相应的修改或澄清,并应当发布信息变更公告。如有必要,应延长投标截止期。(2)中标信息公告。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按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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