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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行政判定之争

         

摘要

2013年8月6日,宫某因呼吸困难、胸闷请本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孙某诊治,初步诊断支气管哮喘。上午9时左右,孙某携带药品到宫某家中予输液治疗。输液过程中,宫某呼吸困难突然加重,孙某给予地塞米松、喘定等抢救,并嘱患者家属联系县医院转诊。患者宫某转诊途中呼吸、心跳停止,经抢救无效死亡。诊疗现场有三组液体,分别为:左氧氟沙星1.0g×4;生理盐水250ml+头孢曲松钠1.0g×4;5%葡萄糖液250ml+清开灵2ml×10。医患双方对上述液体进行了封存。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卫生人才》 |2017年第8期|41-44|共4页
  • 作者

    王瑞涛; 曹俊娟;

  • 作者单位

    河北东尚律师事务所;

    石家庄市第一医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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