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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教育公平与建立和谐社会的关系

         

摘要

教育公平与建立和谐社会的关系在个人和社会生活中,教育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教育公平也日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所谓教育公平,就是指公民能够自由平等地分享当时、当地公共教育资源、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和均等教育机会的状态,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教育公平,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教育机会的均等,不论地区、性别,不论贫富、身份,都能平等地享受到宪法规定的受教育权;(2)教育资源占有的均衡,不能因为地区、城乡以及结构上的差异而有优劣之分;(3)教育质量的普遍同质,不应该人为地区分出不同的教育档次和质量标准;(4)教育政策的平等;(5)教育体制的公平。我们讲教育公平,并不是绝对的平均主义,而是在承认人的差异性前提下,根据学生先天禀赋和后天努力程度不同合理分配教育机会,使学生可以有效利用社会提供的教育机会,最大限度地获得学业成功、实现个人价值,而不是根据家庭出身、社会地位、经济条件等外部因素来获取教育机会。所以教育公平的真正标准应当是根据个人的能力和努力来享受不同的受教育权利。和谐社会包括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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