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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儿视网膜病激光光凝术后并发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危险因素分析

         

摘要

目的 探讨引起早产儿视网膜病激光光凝术后并发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可能危险因素。方法 回顾性分析2015~2018年在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因早产儿视网膜病行激光光凝术的358例患儿临床资料,将并发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患儿作为观察组(ARDS组),无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患儿作为对照组(NARDS组)。统计出生胎龄、出生体重、手术时矫正胎龄、手术时体重、是否合并支气管肺发育不良(BPD)、手术眼睛(单眼/双眼)、白细胞计数(WBC)、C-反应蛋白(CRP)及痰培养情况,对可能引起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高危因素进行分析。结果 ARDS组出生胎龄及出生体重均较NARDS组低,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两组患儿的血清C-反应蛋白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ARDS组痰培养阳性18例(25.71%),NARDS组痰培养阳性31例(10.76%),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ARDS组诊断为BPD的有36例,NARDS组82例,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经Logistic回归分析,早产儿激光光凝术后并发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高危因素包括:感染(痰培养阳性OR=2.69,P=0.01;C-反应蛋白OR=1.13,P<0.01),合并BPD(OR=2.37,P=0.02)。结论 ROP患儿出生胎龄越小,体重越轻,行激光光凝术后越容易发生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其高危因素包括CRP升高、痰培养阳性及合并支气管肺发育不良基础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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