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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视野下的中学后勤用工之路

         

摘要

中学后勤作为一个学校实现自身职能活动的保障机构,存在大量的临时性、即时性以及特殊性的岗位,需要大量用工,由于整个中学后勤管理研究的滞后,中学后勤用工问题也一直未能引起学界的关注,在实践中产生了大量的问题。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f以下简称《劳动法合同法》)颁布至今已有三个年头,《劳动合同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部分做出了进一步的深化和补充,对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了重新分配,《劳动合同法》将中学后勤用工纳入了本法调整的范围,这样使得中学后勤在用工问题上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范要求进行,特别是对用工规范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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