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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国核电为例,探讨构建“大监督”体系的途径

         

摘要

国有企业承担着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特殊的身份和历史使命要求国有企业必须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着力构建新时代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大监督”体系,有效整合企业内部各项监督资源,不断提高监督效率和质量,积极服务于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核工业》 |2019年第4期|43-45|共3页
  • 作者

    何海玲;

  • 作者单位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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