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专利与商标》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续)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续)

         

摘要

四、中国的立法及有些论述在哪里出了问题?我们如果再进一步,把英美法系的法律英文与大陆法系最具代表性的德国法中的用语,作一下对比,就可以更清楚地看到:我们通译为"侵权"的东西,在这两个语种的法律用语中与我们想象或理解得完全不同。英文作为侵害民事权利的通用术语 Infringement,与德文相对应的是 Verstosen 或 Verletzen。我们称为"专利侵权"的,在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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