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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折迁管理办法加快旧城改造:关于常州市住宅拆迁试行货币安置的探讨

         

摘要

一、改革是推动拆迁事业发展的重要动力1978~1997年,常州市区实施各类旧城改造项目512个,完成拆迁居民37600多户,拆除旧房建筑面积176万多平方米,建设安置房近250万平方米,使15万多居民住进新房,使城市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1991年,国务院、江苏省、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办法出台以来,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进入了快速发展期.这7年市区实施各类城改项目300多个,拆迁居民22400多户,拆除旧房建筑面积103万平方米,建设安置房150多万平方米,使9万多居民住进新房.拆除居民户数、拆除旧房的面积分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前13年完成任务总和的1.47倍和1.41倍.回顾改革的历史,常州市拆迁管理事业主要引进了八项改革举措:一是实行有偿安置,对扩大面积和超标准安置的实行有偿安置,彻底结束了无偿调拨分配的旧模式.二是全面推行产权调换,动员私房被拆迁户通过再投入,改善居住条件,改变了“拆了私房住公房,依靠国家、单位包分房”的旧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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