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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创新,从政绩合法性走向政治合法性

         

摘要

所谓政治合法性,是被统治者对特定政权及其执掌者政治统治正当性的判定,及相应的对其统治权利的自愿承认和服从。政治合法性是政权得以存在、维持政府施政能力的根据。只有民众相信政治统治的正当性,采取支持与合作的态度,政府才能有效施政;否则政府从社会提取资源、分配资源和实施管制的能力,都会因为民众的不合作乃至抵制而受到严重削弱,甚至陷于瘫痪状态。而失去政策制定和实施能力的政府是无法有效推动经济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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