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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操教学初次示范的动作幅度不宜过大

         

摘要

<正> 示范是体育教学的重要手段。新授教材的初次示范,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给学生留下一个正确的整体运动形象,使学生比较清楚地了解动作的外部结构和练习动作的方法。因此,教师的示范动作要正确、轻松、优美和规格。但是,有些青年教师,特别是刚走上工作岗位的青年教师,在教学中初次示范时,往往只考虑动作的规格要求,将动作做得萧洒、漂亮、幅度很大,但忽略了不同教学阶段学生的技术水平特点和心理特点,示范的效果并不好。究其原因,我以为有以下两点: 第一,初次示范动作幅度过大,容易分散学生的注意。心理学研究表明,注意的范围与知觉对象的特点和知识经验有关。注意的对象的差异性小,或是比较熟悉的,注意的范围就大,反之亦然。初次示范,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学校体育》 |1988年第3期|27-27|共1页
  • 作者

    陈义华;

  • 作者单位

    四川省内江艺体师范;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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