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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03年9月23日 证监罚字200321号

         

摘要

<正> 当事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昆明白塔路证券营业部(原名农业银行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昆明证券交易营业部),住址昆明白塔路393号,负责人徐向阳。银河证券昆明白塔路营业部(以下简称"营业部")证券违法案,由本会依法立案调查,现已调查、审理完毕。本会向当事人履行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不需要听证、不需要陈述与申辩。经查明,当事人存在"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作出承诺"的违法事实。2000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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