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关于批准大宇证券公司上海代表处更换首席代表的函

关于批准大宇证券公司上海代表处更换首席代表的函

         

摘要

<正> 大宇证券公司:你公司董事长金昌熙先生1999年4月12日致我会的函收悉。兹批准陈红女士接替李兴夏先生担任大宇证券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顺致良好祝愿。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