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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费后应否补计缴费年限

         

摘要

<正>主持人:一位同事系外地户籍,在北京工作了20多年,2011年开始缴费,2012年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合同、历年工资支付凭证等,经社保机构同意补缴了自199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2014年10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16年又10个月。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相关工作人员认为,该种情形不应补缴;即便补缴,补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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