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社会保障》 >工伤先行支付,让谁欢喜让谁忧?

工伤先行支付,让谁欢喜让谁忧?

         

摘要

<正>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开始实施,《社会保险法》的一大亮点是提出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为了让"亮点"更好地落地,同一天,《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一并执行。但在实践中,这一亮点却成为执行的难点。《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