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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要求原国家机关支付社会保险补贴

         

摘要

<正>主持人:方某原是某市交通局的科长, 2005年辞职下海。方某按照企业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建立个人账户后,要求交通局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3号)的规定,根据其在交通局的工作年限给予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交通局因对其辞职有意见,而不同意支付社会保险补贴。方某应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能否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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