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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绝对不能算因工负伤

         

摘要

<正> 主持人: 我市一企业职工,因公去广州出差,在列车上损坏别人的物品,本人不同意赔偿发生纠纷,被物主刺伤,经法院判决由物主赔偿237200元。此职工同意,未提出其他要求,且已经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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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保障》 |2001年第11期|61-6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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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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