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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改革信箱(18)——如何理解我国对医疗机构的分类管理

         

摘要

<正>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0]16号),要求将医疗机构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进行管理。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社会保障》 |2000年第6期|24-25|共2页
  • 作者

    亓涛;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F842.684;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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