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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不按工龄计发

         

摘要

<正> 主持人: 我一朋友1968年参军,1982年转业到国家机关,1993年由组织派往企业工作,1999年解除劳动合同。在领取经济补偿金时,只按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计算,这对近五十岁的人来说是否有失公允。在部队和机关工作的时间哪儿去了。有些文件规定军龄可以计算经济补偿金,在机关工作的时间又哪儿去了,各级劳动部门都没有明确规定。陷于这种困惑,我们该如何解脱。山东淄博求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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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保障》 |2002年第1期|62-6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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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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