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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通知

         

摘要

<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国务院批准,从2001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社会保障》 |2001年第10期|53-53|共1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劳动保障部;

    劳动财政部;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中国;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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