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有答

         

摘要

<正> 问>> 我1981年参加工作,1984年因工残废截去左腿,1986年由单位支付费用安装了假肢。1988年我单位参加了县统筹的工伤保险,缴清了费用。1994年我被评为五级残废。请问我的假肢在今后需要更换时,可否在工伤保险中报销?答>> 因工致残需要配置假肢等器具由谁开支,195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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