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摘要

<正> 主持人: 我单位一送奶工,专职司机。按我公司规定,应走高速公路,他没有按规定而是走了旧路,与对方行驶的卡车相撞,交警部门认定,全部责任由对方司机负。后经查他找了一些走高速公路的票据回单位报销,归自己所有。在这样的情况下能认定为工伤吗?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