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社会保障》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二倍工资请求权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二倍工资请求权

         

摘要

<正>案例1998年3月,张某经熟人介绍到某民办医院从事勤杂、分诊等工作。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1年8月26日,该院口头提出与张某解除劳动关系,张某自2011年9月l日起没再上班。2012年3月12日,张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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