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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课工作期间能否计为连续工龄

         

摘要

<正>主持人:我1973年中学毕业后被组织安排到育红学校任代课教师。1975年7月下乡当知青。1976年3月被安排到七冶技校读书,1978年8月毕业后回到育红学校任教。1984年带薪读贵州电视大学,1986年8月到贵州省冶金建设公司宣传部工作至今。我单位从我下乡时开始计算工龄,认为1973年至1975年在育红学校代课的时间不计算工龄。该做法是否正确?贵州省冶金建设公司机装公司胡幼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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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保障》 |2007年第2期|79-7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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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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