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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不能取代劳动合同

         

摘要

<正> 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网络作为高科技的产品在企业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企业应用电子信箱、邮件对职工进行劳动管理的方式也日渐增多。但对网络证据如何采信,将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面对的新课题。本文通过实案的审理,对网络证据的收集、采信做一些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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