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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缴体制与缴费负担

         

摘要

<正>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险费征收主体不统一,部分地区由税务部门征收,部分地区则由社会保险部门征收。今年3月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由税务部门承担。这是社会保险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有人认为,社会保险征收体制变化将导致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加重。这一表述虽然不够准确,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人们的一种疑虑。事实上,如果征缴规则不变,仅仅是征收主体变化,则用人单位和参保者个人的缴费负担是不会有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社会保障》 |2018年第10期|41-41|共1页
  • 作者

    何文炯;

  • 作者单位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浙江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浙江大学民生保障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

    浙江大学风险管理与劳动保障研究所;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

    中国慈善联合会学术委员会;

    中国保险学会;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F842.61;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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