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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保费后,生育保险待遇支付主体探究

         

摘要

<正>核心提示:用人单位负有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先投保,后止损受益,是保险经营的一般法则。投保是对将来可能发生的险情进行的预设性投资保障,险情是否发生具有不确定性。投保应当在险情发生之前,而不能等险情发生后再去投保。劳动者生育前,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事后补缴属于事后投保。劳动者据此要求社保机构支付其生育保险待遇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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