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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1998年6月2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曾以劳社发明电〔1998〕5号告知:“各地区、各部门(行业)暂停办理病退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审批工作,待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加以规范后再行恢复。”1999年3月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恢复了对病退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审批和执行。现全文刊载。附件——清查和纠正1998年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统计表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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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中国社会保障》 |1999年第5期|20-2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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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F84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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