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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视角中的农村土地三权分离改革

         

摘要

农村土地的三权包括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项内容,从法律角度来阐释,其中所有权为法律概念,但在法律范围内,并不包括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所以从法学视角分析农村土地三权分离其中必然会出现法学悖论,这也就突出了法学与经济学的差异,而通过农村土地三权分离中存在的法学悖论应通过物权与债权二元财产体系中权利结构,从而才能在法律保护范围内,避免出现利益损失.为此,文章对法学视角中农村土地三权分离改革进行了具体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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