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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企间应“婚姻自由”

         

摘要

市场经济中的银企关系,从本质上讲是商品经济关系,其联结应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因而,改变目前银企之间的关系,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经济合作关系,是企业和金融界改革的一项迫切任务。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新型的银企关系,应以法律为准绳,以信誉为基础,自由“恋爱”,自由结合,相互信赖,相互合作。这种关系是相互的,双向的,而不是“一厢情愿”的。然而,长期以来,银行与企业之间是超经济的“血缘”关系,这种关系首先表现为银企关系的固定性。双方没有选择的自由,完全按计划经济的固定轨迹运行,银行监控企业收支,企业依赖银行“输血”生存。其次表现在这种关系的不可分离性,企业只能按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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