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青年研究》 >10项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

10项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

         

摘要

自2009年1月1日起,被取消和停止征收的10项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义务教育杂费(已于2008年9月1日起停止征收),义务教育借读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位及文凭认证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报名费和评审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费,学位证书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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