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计划生育和妇产科》 >正文中汉字数字的用法

正文中汉字数字的用法

         

摘要

1.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句,应使用汉字。例如:二倍体,一氧化碳、十一五规划、十二指肠等。2.临近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时,应使用汉字,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加标点,如七八个人、五十二三岁、两三家医院等。3.非公历的历史纪年用汉字。例如:清咸丰十年九月二十日、八月十五中秋节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