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华妇产科杂志》 >本刊关于论文作者及署名的规定

本刊关于论文作者及署名的规定

         

摘要

<正>作者姓名应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前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进行更改。作者应是:(1)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对、修改,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