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vip:案例教学法(Case based learning,CBL)是一种运用典型案例作为媒介进行教学的方法。该方法由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兰德尔教授于1870年首创,是学习者在掌握了有关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在教师的策划和引导下,依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运用典型案例,使学习者置身特定的事件现场,通过集体合作与独立思考,着力提高分析、判别、解决某一问题的能力,同时培养正确的工作作风、沟通能力与协调精神的教学方式[1]。案例教学在欧美国家高等院校的教学过程中发展很快,在我国高校开始得到认可是在20世纪80年代,而经过将近40年的发展与渗透,我国开展案例教学也从最初的法学、管理学等逐渐拓展到英语、计算机和经济学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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