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律师》 >现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法理探析

现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法理探析

         

摘要

<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行为的法律性质《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担保法》、《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都规定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律师》 |2013年第5期|54-56|共3页
  • 作者

    周世虹; 赵旋;

  • 作者单位

    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物权;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