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律师》 >对强制医疗案件的思考

对强制医疗案件的思考

         

摘要

<正>今年年初,笔者承办了一起强制医疗复议案件,查阅案卷的案号后,发现该案系新《刑事诉讼法》生效实施后北京市强制医疗案件的第一例。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笔者梳理了一些强制医疗程序中有关律师执业的相关问题。一、强制医疗程序的由来1997年修订实施的《刑法》第18条第一款就明确规定,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强制医疗。但《刑法》的规定却没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而是通过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程序处理。在原有的认定及适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