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律师》 >普通程序一审律师辩护工作的适应与风险防范

普通程序一审律师辩护工作的适应与风险防范

         

摘要

<正>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在普通程序的一审中,本着有利于提高庭审效率,有利于庭审实质化的目的,增加了一些程序方面和证据方面的制度。而这些新的制度安排,对律师的辩护工作而言,完全是崭新的。其中有些程序的启动完全由辩护律师来完成,律师在这些新的程序中所起的作用至关重要。一、庭前会议制度1、制度的设立新的《刑事诉讼法》在一审程序中,在第182条第二款新设了一项制度:"出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证人出庭名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律师》 |2012年第11期|74-76|共3页
  • 作者

    焦鹏;

  • 作者单位

    北京市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刑事诉讼法;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