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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辩护 大有可为

         

摘要

<正> 一、量刑辩护的形态刑辩律师的辩护形态有多种,主要有实体性的辩护、证据上的辩护和程序性的辩护3种。实体性的辩护又可以区分为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罪轻辩护就是在对定罪(罪名)没有异议的前提下,从被告人具有法定的从轻、减轻、免除或者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角度进行辩护,以求得对被告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量刑。因此,罪轻辩护就是量刑辩护。量刑辩护是实体性辩护的主要形态。据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律师》 |2011年第2期|75-77|共3页
  • 作者

    孙瑞玺;

  • 作者单位

    山东达洋律师事务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律师制度;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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