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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解释若干问题评析(下)

         

摘要

<正> 四、土地使用权出资权能的界别土地使用权出资是公司非货币资本构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当土地使用权出资内容不完整时,则其出资权能将存在重大差异,故厘清土地使用权的出资权能对界别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构成具有重大意义。实践中,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对公司投资内容的约定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律师》 |2011年第9期|57-59|共3页
  • 作者

    师安宁;

  • 作者单位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律师制度;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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