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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台继承纠纷相关问题探讨

         

摘要

<正> 继承人可继承被继承人遗产,为世界各国和地区的通例。但如何划定继承人范围,各略有不同,大多以有血缘或配偶关系确定其继承人。两岸因历史原因而分隔,致夫妻、父母、子女散居两岸,但血缘及配偶关系不容否认。故不仅早年有被继承人在台湾,其配偶、子女在大陆地区,且近年因台胞往返两地,亦有在大陆地区有配偶、子女,但其个人在台湾留有遗产,甚至两岸均有遗产,而产生继承的问题。为解决继承事宜,"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以下简称"两岸关系条例")第66条至第68条就大陆地区的继承人在涉台继承方面设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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