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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律师法》能否解决刑辩“三难”

         

摘要

<正> 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新《律师法》),在解决刑事案件辩护中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的问题上,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做了新的规定。新《律师法》不仅在内容方面有所进步,而且在立法上在处理不同的部门法的法律冲突方面也有所突破,起码在立法层面上"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的问题获得了一定的解决。但是,我们必须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律师》 |2008年第4期|76-77|共2页
  • 作者

    葛景富;

  • 作者单位

    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律师制度;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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