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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判后语'的对话裁判文书不是演讲稿

         

摘要

近年来从公开的媒体上不断看到被称之为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改革举措的报道.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为了帮助犯罪分子认清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在被判处刑罚以后更好地接受改造,避免以后重蹈覆辙,达到办案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致力于搞好刑事审判的延伸教育.近期,该法院刑事审判庭推出法官忠告措施,要求每位审判人员在制作判决书时,根据被告人犯罪行为的不同性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制作一份法官忠告书,分析其犯罪行为对社会、家庭、本人的危害性,情理交融.然后将法官忠告书与判决书一起送达被告人,使被告人在看到判决书后再受到一次情理教训,从而帮助其认罪服法,吸取教训,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律师》 |2004年第10期|44-45|共2页
  • 作者

    罗书平;

  • 作者单位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法律;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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